2007年3月20日 星期二

好事一樁

  剛剛接到視聽中心,我的頭頭,韓姐,的電話,說是主任直接下達指令說我下週起可以不用去了,理由是我無法溝通,不適合那邊的環境。這件事情我心裡早就有底,所以一點也不吃驚,不過對於主任的理由我比較有意見,因為她根本沒找我談過,大概是怕沒有立場跟我爭辯她是對的、又或許是怕自己曾經不守規定做的一些事情被我拿出來說,連談都不敢談吧。

  人都有不遵守規定的時候,如果自己小小不遵守可以,那麼為什麼給別人一點方便卻不行?以這件事情來說的話,大概就是高層的心態作祟:"我是高層,規矩我定,我有免責權,下面的人只需乖乖照辦,不需多嘴" 很不巧,遇到我這樣的人,除非有辦法讓我信服,否則我不吃這套。我是天生反骨,但不是為反對而反對,我目前為止接受到的教育訓練都是這樣告訴我的,為什麼年紀一把的人,反而比我更像是沒受過教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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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韓姐他們原是不希望我中途離職,因為學期初一開始我就表達不大想做,但是礙於韓姐要找到工讀生又要訓練,這學期一開始又太忙了,所以我留下繼續做,每週兩天的中午,午餐都沒法吃就要直接趕去上工,剛好這兩天我三四節都有課。開學大概兩週後我就覺得有一點疲憊,因為課太多,萌生辭職的意思,但是這樣就如同之前說的,他們必須再找工讀生訓練、然後這中間的空窗還要有約聘人員上來頂替,人力會很吃緊,好吧,我就繼續做下去。

  我常常在想,這又不是多好賺的工作,為什麼我可以容忍、然後待到現在,或許是我的上頭韓姐他們,還有部分館員們,從去年暑假開始我就跟他們建立了良好的關係,算是一種人情債吧。今天可以讓主任直接越過韓姐直接把我開除,我想這份情也還完了,我用了很多時間去還這份情,也夠了。

  韓姐轉達的時候,我知道她也很無奈,畢竟她的頭頭都直接下令了,她也不能怎樣,她比較擔心我情緒反應很大,不過我的反應應該比較讓她意外,哈~我跟她說,我很感謝這段時間他們的照顧,今天會這樣,老實說我不意外,而且正合我意,因為這真的不是一份多清閒又多好賺的工作。我只要韓姐轉達一件事情,就是把我的話反應回去:我不在乎被解雇,因為這是一份不被尊重的工作,我尊重自己跟這份工作,盡所能的做好時薪內的本分,但卻要被高層以不尊重的方式對待,那辭掉我,對高層對我來說都是好事,高層省下了尊重一個人這件事情,我也可以不必被這樣子對待。

  總算有時間可以休息~不然平常週一二實在是累的要命,吃飯時間也不正常,胃都快被搞壞了。

  突然想到,目前我的認知是這樣:如果一個高層(不論是公務人員還是私人機構),如果做到讓底下的人只有害怕被辭職而不是尊重你,那你很失敗。我想,這種基本的企業經營跟認知是很合理的事情,偏偏當局者總是迷,金錢、權勢、地位,也難怪人家說只要這些東西有了,大部分也慢慢變的不像個人、也不懂得尊重人,隨著自己的喜怒行動,實跟畜牲無太大的差別,戒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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