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6日 星期三

出櫃試金石 - 母親的矛盾

  這次性別與社會的作業,當中有一題是訪問母親對於母職與家庭的感受,然後我念頭一轉,自己又多加了一題:對於同志的認知?如果你的孩子是同志?

  這次的作業是很好的機會,過往我曾經跟家母一起在電視前看過台視的《逆女》、幾集公視的《孽子》,還有2004年的新聞,發生在台北市農安街的男同志轟趴事件。在這些戲劇與真實事件當中,戲劇的部份,因為含有戲劇效果,某種程度上來說與現實有所落差,比較難討論到什麼,但我可以感受到家母傳遞出的訊息;而新聞的部份,現在我們很清楚媒體是散播錯誤、不尊重、歧視等各種新聞的亂源,接收這些訊息的大眾無罪,可是造成的影響,讓很多在這個社會上處於相對少數族群有口難言。

  同時,這個週末家父剛好回台,我打算如法炮製,性別與社會的作業只有關於母親的部份,但拿來問父親也不為過吧?我只是想讓這個作業對我來說的價值更大,當然所付出的成本,也比原來的大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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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把多功能MP3的錄音功能打開,除了做為一種訪談假象,同時這是我將這段話保存的方法,或許若干年後,如果回到相同的問題,可以再拿出來,放給家母聽,而我不用聽就把內容全部記了下來。

  關於母職的部份,我想就不用在這裡提了,與本篇關係較小,而且作為我作業的一部分,等我把報告寫好,有機會再放上來。

  家母是五年級前段班的年代,生長在小漁村,小學畢業後因為家庭環境因素無法繼續升學。(聽說當年的老師還跑到我外婆家去求外公外婆讓我媽繼續升學,將來會很有前途,可惜那是個重男輕女的年代,為了讓家母那三個兄弟有書念,他只能去當學徒,提早進入就業市場)

  我先問家母,對於同志的認知是什麼?意即,當他聽到同志這個名詞,腦袋裏面想到什麼詞彙、有什麼畫面。母:「不正常、跟AIDS有關、為什麼普通人不當,要去喜歡同性?」其實這些答案都在我的預期之內,所以藉此機會教育一下,先說明性傾向不是只有二元,而是多元;同志性傾向並非精神或心理疾病,是無法治療、沒有所謂治療的(There's no a cure.),這是天生自然而如此;異性相吸只有在磁鐵裡面是鐵律,人不是磁鐵,人有很多種樣貌;而愛滋,或說hiv positive,這種病毒的傳染主因為不安全性行為,不分性別、不分性傾向,只要從事危險性行為的人,都有可能會被感染,這,不是同志病。

  母親同意了這些資訊,我接著問:「如果,你的孩子是同性戀,你會有何反應?或者說,你的態度是?」這個問題似乎是挑起了他的神經,隨即:「這也是作業?你該不會要告訴我你是同性戀!?」他很緊張,我看的出來。清了一下喉嚨,忍住想出櫃的衝動,我說:「這只是一份作業」然後媽媽鬆了一口氣,而我只說了一半的實話:前半母職的部份是一份課堂的作業,而後半這幾個問題,是人生裡的作業,我想知道,我該怎麼作答。

  同時,我像是被射了一箭。

  「嗯,回答我的問題吧。」
  「我會很想死,會一直很想死,睡不好,沒有辦法接受你的性傾向」家母如是說,而那個當下,更想死的其實是我。「可是,你的日子還是要過下去阿,要怎麼處理?裝做沒聽見、不聞不問?經濟封鎖?趕出家門?」

  「會裝做忘了吧,可是我會一直想,到底是為什麼,為什麼要喜歡同性?為什麼不能喜歡異性?」我這麼回答:「這個問題沒有人能回答,科學也無法,天生自然的事情,可你覺得不正常,這是第一個矛盾:既為生而自然,何來的不正常?第二點,既然你同意了性傾向是多元的,為什麼不能接受?是在擔心什麼嗎:不能傳宗接代?在親友面前抬不起頭?這個社會的不友善?」

  「生不生孩子無所謂,但在親友面前很難解釋;而這個社會,當你去工作,老闆發現你是同性戀,他會怎麼想?她會不會覺得你不正常就質疑你的工作能力、歧視你、解雇你?」我:「如果我是同性戀(在現實中,這個假設已為真),我難道會每天一上班就對著公司的同事、上司大喊:〝早安,各位異性戀,你們的同事是一個同性戀正跟你們道早安〞。會有人去做這麼蠢的事情嗎?」

  「性傾向是一種隱私,不是一種羞恥;性傾向是可不告人之密,而不是不可告人之密。性傾向更不會影響到一個人的工作能力、工作表現。我們的法律已經有保障這一項,如果真的這樣,是可以提告的。」

  「法律?那是寫好看的啦,哪會有什麼用,太胖都會被歧視了,更何況是同性戀。」這個很顯然的表達出台灣離法治國家還有很大一段距離,但有點離題了。

  「最後一個問題,如果你的孩子是同性戀,你會希望他們跟你說嗎?」媽媽說:「當然要阿,怎麼可以不說,等你年紀再大一點,到了適婚年齡(雖然不一定要結婚,母親補充之),一直以來連個女朋友都沒交過,我會覺得很奇怪,為什麼我的兒子這麼帥(我有錄音存證,這是老王賣瓜沒錯),卻沒有女朋友,連交往都沒聽說過,是不是心理有什麼問題?」

  「如果我跟你說因為我是同性戀所以沒辦法跟女生交往呢?」

  「千萬不要」「所以這是不要讓你知道的意思?」

  「不是,當然要讓我知道阿」「可是你知道了會想死」

  「但是不知道的話疑問就懸在那裡」「但你知道了情況也沒有比較好,你既不接受,又讓自己情緒很糟糕,一直在想死的難過情緒裡面,那為什麼不如讓問題懸著,至少你死之前心裡有的是疑問,而不是遺憾和不諒解,相形之下,不要知道不是比較好嗎?」

  「這是父母的矛盾,他們想了解、他們想參與」「但是你不願接受、無法理解,要如何參與?我沒有辦法理解這種矛盾,不過你可以想一想,究竟這種矛盾是誰造成的:同性戀的孩子?還是父母自己的矛與盾?我希望你可以思考這個問題,或許有一天你會知道把矛跟盾都放下,就懂了,這一切沒有為什麼,只是人天生自然如此,不是什麼大問題。」

  然後我停止了錄音、停止了這份作業,家母鬆了一口氣,也不窮追猛打地問我是不是同性戀,或許在某種程度上,他知道鴕鳥一點會讓日子比較好過,留下一個問號比痛苦一生來的好。而我,接受了這個在心裡早就預設的各種可能其中之一,雖然我也幻想過會是別種結果,但現實總不盡人意,也已經是習慣。

  我想起「性別向度與台灣社會」這本書裡提到,有個外國學者(沒記錯的話)提到同志在其一生裡要不斷的出櫃再出櫃,隨著反覆的出櫃,其人生越自由越閃亮,當時看到這段話的念頭跟現在回想起時無異:一字曰之SHIT,二字稱之為狗屎。不要用眼前的黑不是黑、白不是白來搪塞,很多時候,我們活著,不是全都為了自己,這不是要說只為自己而活的人很自私,而是說:活著從來就不是一個人的事情。

  不是每個家庭都適合出櫃,至少在我的例子裡,你看的出並不適合出櫃,我也不想因為自己出櫃就把父母關進去櫃子裡,或許你會說「痛苦會過去,美會留下」但那要多少年的時間、要多少年的陪伴,才有可能達到?我跟家裡關係實際上是疏離的(熟識的友人們都清楚),我自己的判斷,最好的結果,大概就是留給他們一個問號而非刪節號,然後離開,開展我自己的生活,而不是無止盡的陪伴只為了等一個不知會如何的結果。

  家人,經常不是一種適合什麼都知道的對象;朋友,很好很好的朋友,適合多了,對他們出櫃,他們也不會被關進櫃子裡也不會有矛盾,他們的那個「我懂」會讓我活的更自在、更開心。

  過幾天,我還是會問家父,前提是他回家的時候是清醒的,他貪杯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了,至少這一年多,酒品雖然還是差,但至少對家裡的成員有的基本尊重比較有了。要傷心,就要一次傷到底,就像要把插在肉裡的箭拔出來,要先往裡面刺深一點再拔出來是一樣的意思。

  等這些事情都過了,我會更好、更完整、更清楚些什麼。
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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