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生活我們無時不刻在競爭,人和人之間的相遇也要這樣,不累嗎?我覺得很累,畢竟我很懶。
我想起之前有一次,某個在追我的人後來擺出高姿態:如果你想跟我在一起,你得加把勁,因為這裡還有ABC三個人也對我有好感。我淡淡地說:如果是這樣的話,請讓我退出,我不想參與這場競爭。就算你是林志玲,這種話也不是你該講的,因為你沒有自己想的那麼重要,你也沒有那麼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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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我比較喜歡林志玲。
在這話之前,我一直都覺得和你相遇是一件開心的事情,但此話一出後,我發現我沒有辦法和又笨又自大的人相處。我剛說完不要把我算進這場競賽裏的參賽者,隨即招來他的批判:你沒有那麼喜歡我。本來我只是想解釋我不喜歡跟人家爭,但念頭一轉,說出來的就是:對,因為你沒有那麼值得我喜歡。
天啊這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?為什麼我還能想起來呢?只是那個人到底是誰我真的沒有印象,我只記得事情跟感覺,有些人很容易忘掉,有些人很難忘,事情也是如此,但我在試著忘記所有,所有生命裡的每一刻,其實都沒有想像中的重要,所以可以不要記得,然後一直裝新的進去,再忘記、再裝填,一直到最後,我什麼也不想帶走。
也不會有誰為我傷心難過,就像是我不曾存在過那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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